摘要
近年来,随着化学品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,不少企业在出口产品时其包装上出现了各种标签不合格的情况,今天匡腾君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危险货物包装标签相关内容~
一、危险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有哪些?
国内外常见的危险化学品(危险货物)标签有关法规标准有:
- 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1号)
- GB190-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
- SN/T0370.1-202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一部分:总则
- SN/T0370.2-2021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三部分:使用鉴定
- 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》(GHS)
- 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》(UN TDG)
以联合国TDG法规为例
根据联合国TDG法规第5.2.1节的规定,危险货物的外包装表面需要加贴合适的标记(Mark)。一个合规的标记至少有3~4个部分组成。
如图1所示,运输标记中的技术名称不是适用于所有的危险货物。只有当货物危险性分类所确定的UN编号,在《危险货物一览表》中对应的特殊规定有274或318时,才需要。
二、常见危险货物包装标记
对于某些具有特定危害的货物(例如,UN3077具有环境危害)或以特殊方式运输的货物(例如,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运输),外包装除了需要加贴通用标记外,还需要加贴一些特定的运输标记,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1. 具有特定危害的货物
图2展示了联合国TDG法规中给出的三类特殊危害货物需要加贴的运输标记。在实际使用时,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① 危害环境货物
此类货物在不同运输法规中的范围略有不同。在联合国TDG法规和IATA-DGR中,仅限于UN3077和UN3082,而在IMDG code中,除了UN3077和UN3082外,符合第2.9.3节第9类环境危害分类标准(MARPOL 附件III)的货物都需要加贴该标记。
② 锂电池
图2展示的锂电池标记仅适用满足以下条件的锂电池
- 条件1:产品种类属于UN3090/UN3091的锂金属电池,和UN3480/UN3481的锂离子电池
- 条件2:运输规定对于海运和公路运输的锂电池,需要符合188特殊规定;对于空运的锂电池,需要符合IATA-DGR包装说明966,967,969和970第II部分以及包装说明965和968第1B部分的锂电池。
2. LQ和EQ的货物
对于小量运输的危险货物,由于其数量小,运输风险低,法规给予了一定的豁免。在运输环节为了明细识别此类货物,需要在其包装表面加贴特定的运输标记,具体如图3所示。
3. 方向标记
方向标记有图4所示的两种格式,在实际使用时,可以根据长方形的黑框可有可无,而且箭头的颜色除了黑色,还可以选择红色;背景颜色除了白色,还可以选择其它与包装背景有明显反差的颜色。
图4 方向特殊标记
三、合规的危险货物运输标签标准
1.尺寸
包装容器上张贴的危险货物运输标签最小尺寸为100×100mm。(除非包装的尺寸只能贴较小的标签,标志尺寸可按规定适当压缩,但仍应清晰可见且比例适当。)
2.方向
按照包装容器直立方向呈45度角张贴,不能横置或倒贴。
3.格式
危险货物运输标签的边缘要加一个黑色边框,边框外应留大于或等于5mm的空白,边框宽度大于或等于1mm。
4.内容
字符图案和颜色应与上面图示相同。
5.材料
应能够经受日晒雨淋而不显著减弱其效果。张贴要牢固,运输、存储中不能损坏或脱落。
6.位置
危险货物运输标签应粘贴、挂栓或喷印在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,不应被容器任何部位或其他标签标记遮挡。
7.其它容器要求
容量超过450L的中型散货集装箱和大型容器,应在相对的两面贴运输标签。